临沂最新土地征收公告!
涉及这些地方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年第48号
2021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21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13号)批准征收我市罗庄区土地0.314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征收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土地位于盛庄街道北部,征收土地总面积0.3143公顷,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29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3公顷。该地块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征收费用
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位于临沂市第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7.1450万元。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14.9085万元,无青苗补偿费,共计补偿总额为¥14.9085万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7.1450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拨付到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居委会账户,由社区居委会按照居民议事规定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2、社会保障安置:罗庄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8.8468万元,由罗庄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盛庄街道、社区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21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13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明亮联系电话:0539-8729063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1〕41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范庄西路,西至范庄村用地,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范庄东路,西至范庄西路,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李家团村,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范庄东路,南至学院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李家团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公三村,东至奥达花园,西至鲍叔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西南旺村、相公三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相公三村,东至相公三村用地,西至鲍叔牙路,南至相公中学、相公三村用地,北至相公三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相公三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东至G233国道,西至官家庄村用地,南至西南村用地、汤坊崖村用地、官家庄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西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西北村用地,西至西南村用地,南至西南村用地,北至西南村用地、西北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西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东至G233国道,西至官家庄村用地,南至汤坊崖村用地、杜家岭村用地,北至西南村用地、汤坊崖村用地、官家庄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汤坊崖村、官家庄村、杜家岭村。
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东南村用地,西至G233国道,南至西南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南村,东至东南村用地,西至东南村用地,南至东南村用地,北至东南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东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东至西南村用地,西至西南村用地,南至东南村用地、西南村用地,北至华太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用地,西至亭子头村用地,南至长春路,北至亭子头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西水湖崖村,东至西水湖崖村用地,西至西水湖崖村用地,南至西水湖崖村用地,北至西水湖崖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西水湖崖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郭太平村,东至郭太平村用地,西至郭家街村用地,南至郭太平村用地,北至郭太平村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郭太平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东至顺达路,西至顺安路,南至利坊街,北至中昇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15用于范庄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相公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汤头温泉康养中心片区商业开发、住宅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太平雅园片区住宅开发;太平万德福片区住宅开发;九曲街道片区住宅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
……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1〕40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西南。东至海关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合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东南。东至厦门路,西至海关路,南至前朱汪居委集体土地、西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沂河路与沃尔沃路交汇东南。东至芝麻墩居委集体土地、官庄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官庄居委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储备地、芝麻墩居委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居委、官庄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香港路与厦门路交汇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薛店子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厦门路、国有储备地,北至薛店子居委集体土地、范家沟居委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家沟居委、薛店子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临工路与厦门路交汇东南。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厦门路,南至厦门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薛店子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合肥路与海关路交汇西北。东至海关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合肥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沈阳路交汇西北。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沈阳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范家沟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李公河西路与金华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公河路,西至西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前朱汪居委集体土地、小岗居委集体土地,南至小岗居委集体土地、大岗居委集体土地,北至金华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岗居委、小岗居委、西朱汪居委、前朱汪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香港路与长安路交汇东南。东至司家岭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司家岭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香港路与金升路交汇西北。东至姜家墩居委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国有储备地,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姜家墩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香港路与规划锦州路西北,东至香港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国有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西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马家石河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沃尔沃路与华夏路交汇西南,东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西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南至规划锦州路,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马家石河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东至沃尔沃路,西至香港路,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规划锦州路东段,东至沃尔沃路,西至国有储备地,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规划锦州路东段,东至国有储备地,西至滨河东路,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北至李家石河居委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石河居委。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14用于中央商务区片区住宅项目,生命健康城片区住宅项目、商业项目和道路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地块15、地块16用于锦州路西段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1〕39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1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东至新东兴路,西至智诚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军部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2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 3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用地,北至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西张官庄社区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4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用地,北至军部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前河湾社区、高庄社区、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5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凤鸣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 6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凤仪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7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南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凤临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南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8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独树头西北社区、东张官庄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东兴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独树头西北社区、东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9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高庄社区,东至新东兴路,西至智诚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东张官庄社区,东至临沂市体育学校,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南京东路,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东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军部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庄子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东北社区,东至独树头东北社区用地,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凤临街,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东北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凤仪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独树头西北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西张官庄社区、小官庄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东至东张官庄社区用地、临沂市天一液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凤仪街,北至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张官庄社区、独树头东北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东张官庄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临沂金森建陶有限公司,西至温泉路,南至凤仪街,北至东张官庄社区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东张官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人民大街,北至东夷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东夷大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桃园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
用途:商住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沭埠岭一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海棠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东至温泉路,西至华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桃源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东至温泉路,西至华龙路,南至北京东路,北至桃源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2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东至顺安路,西至尤家斜坊社区水浇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南至尤家斜坊社区用地,北至凤临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
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23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华年路,西至华龙路,南至东夷大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4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新东兴路,南至利源街,北至利坊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5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东至智兴路,西至规划十一路,南至利坊街,北至中昇大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孙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6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顺达路,南至中昇大街,北至凤临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尤家斜坊社区、耿家斜坊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7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王家于埠社区用地,南至桃源路,北至利坊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王家于埠社区、艾家于埠社区、彭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8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褚家庄社区,东至褚家庄社区用地,西至陶然东路,南至褚家庄社区用地,北至解放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褚家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9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东至正阳路,西至东兴路,南至金雀山东路,北至红太阳家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0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郁九曲社区,东至正阳路,西至东兴路,南至红太阳家具,北至规划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张庄子社区、郁九曲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1位置范围: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东至亭子头村水浇地、农村道路、有林地,西至亭子头村旱地、农村道路、果园、水浇地、设施农用地、其他林地,南至亭子头村其他林地、农村道路、水浇地、有林地,北至亭子头村有林地、农村道路、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2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北村,东至西北村旱地、设施农用地,西至西北村建制镇,南至西北村有林地、旱地、农村道路,北至西北村有林地、农村道路、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3位置范围: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东至大范庄水田、农村道路、其他林地,西至大范庄村村庄、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南至大范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大范庄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相公街道大范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4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华店子村、东北村,东至华店子村建制镇、旱地、农村道路,西至华店子村建制镇、东北村建制镇、河流水面、公路用地,南至东北村建制镇、华店子村建制镇,北至华店子村有林地、旱地、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华店子村、东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5位置范围:河东区汤头街道前湖崖村、塔桥村,东至前湖崖村村庄、其他林地、旱地,西至前湖崖村村庄、沟渠、农村道路、旱地、塔桥村村庄、沟渠、农村道路、旱地,南至塔桥村村庄、前湖崖村村庄,北至前湖崖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前湖崖村、塔桥村。
用途:科教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34用于九曲街道片区住宅开发、商业开发、工业开发、医疗开发;九曲红太阳片区住宅开发;太平雅园片区住宅开发;汤头温泉康养中心片区住宅开发;范庄片区住宅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63号)。地块35 用于正直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为科教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1〕38号
为保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东至沙埠庄社区旱地,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埠庄社区。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东至沙埠庄社区城市,西至沙埠庄社区城市、满沟屯村城市,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北至沙埠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沙埠庄社区、满沟屯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春光磁业、经纬水环境、磁电产业园二期、加速器3号楼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80号)。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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