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学校食堂不得制售这些食物

临房网 2021-09-0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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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对临沭县、河东区、兰山区的8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


  通知规定学校食堂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学校要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可追溯。加工制作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按标识区分使用,确保生熟分开。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另外,学校要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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