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扩散!周知!
橙色预警!
全区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体系专家组会商,受大气扩散条件影响,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我区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研究,我区决定于 11 月 26 日 9:00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00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健康防护提示: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4.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2.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4.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5.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 10 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6.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7.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327 国道、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 IV 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来源:罗庄环境)
编辑者:zyf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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