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又提高了 每人每年520元

临房网 2019-09-06 08:26
777

临房网讯: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是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记者获悉,我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其中,2019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

  近期,我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按要求,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新增的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19年我市居民大病保险人均81元,居民大病保险费全部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需要交费和办理手续。

  此外,提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2019年度我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万元,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据了解,我市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取消了其居民大病保险一个医疗年度每人最高给予50万元补偿的支付限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等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相关新闻: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待遇提高

  记者获悉,为切实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近期,市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水平。

  根据规定,将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精神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居民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

  此外,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支付标准。取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慢性病门诊起付线和住院起付线。提高二、三级医保定点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单病种按床日住院支付标准,职工医保分别提高至190元、240元,居民医保分别提高至130元、170元。

  同时,还提高特定药物报销范围和比例。对已认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特殊病的参保居民患者、已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慢性病的参保职工患者,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三级医保定点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所用特定药物(包括奋乃静、氟哌啶醇、利培酮、氯丙嗪、氯氮平、舒必利、碳酸锂、五氟利多)的报销比例为100%。

    编辑者:yangjianqiu

    分享到: